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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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人大代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中提出的有关完善育儿假及强化月经假落实的建议作出回应。关于延长育儿假的提议,市卫健委指出,自2021年实施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在子女三岁前,每人每年可享受五天育儿假,且假期内工资照常发放。此外,市卫健委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灵活的休假和工作安排,以支持家庭的生育和养育。
市卫健委承认,延长育儿假及优化成本分担的建议反映了育儿家庭的实际需求,计划与人力资源及财政等部门合作,进行进一步的政策可行性研究,并在适当时候向立法机构提交修法建议。
关于月经假落实的问题,市卫健委提到,早在1990年制定的《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已明确规定,某些行业和条件下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可调整工作或享受一天公假。同时,其他一线女职工也应在月经期间获得适当的照顾。该办法至今仍然有效,为保护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球友会登录
市卫健委表示将会支持人社部门简化月经假申请流程,并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同时,上海市总工会通过多个法律援助平台,致力于为女职工提供法律支持,并推动签订保护女职工权益的集体合同示范文本。人社执法部门也将利用举报平台,全天候接受违法行为的投诉与处理。同时,全市定期展开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专项检查和普法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及女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